證交所指出,為提升上市公司財務業務資訊透明度,並增加投資人 獲取企業訊息之管道,規範本國上市公司每年應至少在中華民國境內 自辦或受邀參加一次法人說明會。今年迄目前為止,國內上市公司( 不含創新板)總計已辦理408場法說會。
證交所提醒,自今年1月1日起,全體國內及第一上市公司(KY股) 「受邀參加」法人說明會時,每年度應該「至少擇一」受邀場次,輸 入會議影音連結資訊,請上市公司盡早規劃,以符法令規定。<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