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1/11/11
2.發生緣由:依111年08月18日董事會決議內容,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
內容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作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擬延長至111年11月30日,
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限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訂增資基準日為111年11月15日,俟收足股款後另訂及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