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銀行表示,該案將永續發展概念(ESG,包含環境、社會、公 司治理)納入聯貸授信條件,永冠集團達成相關指標,聯貸銀行團給 予相應之優惠,鼓勵永冠集團跟進全球節能減碳之趨勢,並由聯貸銀 行與永冠集團共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共創永續價值。
該案資金用途主要作為興建台中港廠房暨附屬設施,募集7年期總 金額新臺幣36.6億元聯貸案,由土地銀行擔任統籌主辦銀行,並邀集 農業金庫、第一銀行、上海商銀、彰化銀行、合作金庫、板信商銀等 行庫共同參與,顯見各銀行對於永冠集團長期務實經營均予認同與肯 定。
永冠集團於民國60年在台北內湖創立「永冠鑄造工廠」起家,主要 從事球狀石墨鑄鐵、灰口鑄鐵等高級鑄造產品之製造及銷售,並應用 於大型風力發電機之零組件(輪轂及基座)、塑膠射出成型機、大型 精密工具母機等,經過50年的發展經驗,憑藉其精進的技術、優良的 品質、穩定的交期,獲得國內外大廠肯定。
為支持政府實施離岸風機國產化政策並推廣再生能源,永冠集團積 極興建臺中港廠,期望不僅完整供應臺灣本土市場,並能以該廠作為 亞太區大型風機供應鏈樞紐,搶攻歐美及亞太市場。
除臺中港廠外,永冠集團同步規劃泰國廠之建設,以抓緊東南亞快 速發展之新興市場商機。此外,永冠集團亦與其他企業合組「離岸風 電臺灣隊」,除爭取在臺灣外海建置離岸風場外,更放眼亞太離岸風 電市場,積極參與再生能源產業之發展。<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