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1.事實發生日:111/09/1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森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1,35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營運所需新增111年度可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額度(1)公司名稱:雲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1,35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營運所需新增111年度可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額度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35.計息方式:按資金貸與期間所屬年度1/1臺灣銀行之基準利率計算利息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約定(2)日期:依合約約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85,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0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下累積盈虧,係111/6經會計師核閱金額森永:累積盈虧 - 17 仟元;資本額 3,000 仟元雲電:累積盈虧 -156 仟元;資本額 25,000 仟元 另最近期財務報表系111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報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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