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11/05/03
3.退票之往來銀行:兆豐商業銀行。
4.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111/08/29
5.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111/08/29已實際清償票據1張,金額共新台幣730,000元。
6.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無〞):無。
7.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