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數型年金在歐洲銷售已久,是介於利變年金與投資型年金之間的 特殊商品,可以有保本或最低保證給付,再連結特定指數,讓保戶可 以享有資本市場多頭行情,且投資風險由壽險公司承擔,投資操作亦 是壽險公司,以有別現在由投信操作的類全委投資型保單,被歸類在 傳統壽險。
據了解,先前如安聯、法國巴黎人壽有意在台送審或推動指數型年 金保單,但因架構與目前保險相關法規仍有扞格,必須討論出相關架 構及風險管理措施,才可能過關,目前暫時不了了之。
歐系壽險公司因為母公司明年就會接軌IFRS17,先前都已因應及準 備,因此接軌對多數外商壽險來說,並不是問題,尹崇堯為展現未來 將兼顧本土及外商、各類規模的壽險公司意見,24日提出商品發展策 略的政見。
尹崇堯有商品發展四大訴求,一是未來將透過壽險公會建立預警及 協調平台,充分傳達各壽險公司的需求與挑戰,定期檢視保單訂價合 理性,強化商品風管,降低資訊落差,以與金管會建立互信機制。
二是爭取新型態商品從寬認定,放寬保單審查程序、以加速新商品 推出。三是建議開放引進「指數年金」,在兼顧穩定及資產成長下, 提供保戶更多選擇,以符合退休生活需求。四是透過壽險公會,研議 去識別化方案,爭取開放政府數據及資料分享,以利開發健康、醫療 等新保單,提高費率訂價的準確性。<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