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確診者因輕症或無症狀,以居家照護方式處理者,是否比照住院給付,國內壽險公司全都從寬處理,不過,從寬程度有別,主要分成兩群,一是住院日額與關懷金都給;另一是只給關懷金,但採慰問金形式,強調非保險給付。
大型壽險公司理賠部門高階主管昨(25)日表示,對保戶來講,無論稱關懷金、慰問金還是稱什麼,屬於保險給付還是融通給付,根本不是重點;保戶只關心,居家照護期間原有的醫療險(健康險的俗稱)能否獲得理賠。
住院日額部分,也就是住院一天給1,000元、2,000元或3,000元等,新光、南山、台灣、富邦、中國等壽險公司,都決定居家照護天數比照住院天數給付。
慰問金或關懷金部分,商品型態主要有兩種,一是一次給一筆錢(定額給付);另一是跟住院日額連動,例如,住院日額給1,000元,因法定傳染病而住院,住院日額再多給500元。
壽險公司主管說,消費者意識高漲年代,公司平日宣傳做公益,還不如關鍵時刻真正捍衛保戶權益。<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