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近年申設據點的都沒有放棄的情形,只要有申請都會設立 ,為鼓勵銀行、信合社申設據點,金管會也做了鬆綁。
去年5月台中銀申設一家分行獲准、去年11月陽信銀行申設三家分 行、淡水一信申設二家分行獲准,但目前均尚未完成設置,而待增加 地區之申設無人申設。據規定,申設核准後一年內要開業,目前沒有 銀行或信合社來申請展延,應該今年都會完成設置。
據銀行局統計,國銀分行分行家數從2014年的高峰3,460家降至20 21年的3403家,七年來已消失57家;申設核准家數也從2017年起的2 4家,逐年下降,已連四降到去年的六家。
童政彰指出,國銀與信合社在每年5月及11月都可向金管會申請增 設分支機構。今年度依法本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申設門檻為「前三年 (2019∼2021年)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達8.32%」,目前統計有12家 本國銀行、20家信合社符合條件。
信合社方面,金管會考量信合社業務單純且主要是服務會員,已作 申設據點門檻的鬆綁。將「本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同業平均值之一倍 逾5%時,信用合作社申請前三年度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達5%以上」 的二個條件的5%調降為4%。並增訂「或申請前三年底平均自有資本 與風險性資比率達12%以上者」的條件,以兼顧其在地服務及健全經 營。
為鼓勵金融機構到「待增加地區」設點,金管會也放寬這些地區不 必等5月、11月,隨時可以向金管會申請設置分支機構,且金管會銀 行局定期在官網上公布待增加地區名單,以利金融機構隨時提出申請 。
為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公益活動及協助推動各項政策,金管會也將公 益慈善、金融教育、金融犯罪防制、中小企業放款成長率、中小企業 主為女性之放款核貸績效結果、依法進用足額身心障礙者情形、無障 礙金融服務之推動情形、收受儲蓄互助社存款及金融機構是否與社會 創新組織合作等九項,持續列為金融機構申設分支機構的有利項目。<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