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18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03,232,022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91,545,378元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盈餘轉增資:10,323,202股,資本公積轉增資:9,154,538股 合計發行新股19,477,74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94,777,4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配發100元 盈餘轉增資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53股,資本公積轉增資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47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增資配股 之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整股之拼湊,未拼湊或拼湊後仍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 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如俟後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 整或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 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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