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名稱:視陽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0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員工酬勞新台幣28,552,583元
及董事酬勞新台幣2,441,287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2)與110年度認列之費用無差異。<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