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項活動獎勵對象:期貨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銀行業、保險業 、證券業、造市者及其他法人機構等。共有17個獎項,28個獎額,分 別為:一、期貨業:期貨經紀商交易量鑽石獎(三個名額)、期貨經 紀商交易量成長鑽石獎(一個名額)、期貨交易輔助人交易量鑽石獎 (三個名額)、期貨交易輔助人交易量成長鑽石獎(一個名額)、期 貨自營商交易量鑽石獎(三個名額)、期貨自營商交易量成長鑽石獎 (一個名額);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鑽石獎( 一個名額)、交易量鑽石獎(一個名額)、交易量成長鑽石獎(一個 名額);三、銀行業:交易量鑽石獎(一個名額)、交易量成長鑽石 獎(一個名額);四、保險業:交易量鑽石獎(一個名額)、交易量 成長鑽石獎(一個名額);五、證券業:交易量鑽石獎(一個名額) 、交易量成長鑽石獎(一個名額);六、造市者:造市績效鑽石獎( 一個名額);七、其他法人機構:期貨市場推廣鑽石獎(六個名額) 。
評選標準為依獎勵對象於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期間,國內 期貨及選擇權交易量、交易量成長率與相關評選標準進行評比。「第 八屆期貨鑽石獎活動辦法」,詳情可上期交所網站(www.taifex.co m.tw)查詢。<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