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二廠1號機在2021年12月27日使用執照到期,28日起將進入 25年除役階段,將陸續退出燃料棒進行中期儲存及最終處理,後續電 廠將拆除現有廠房,恢復相關地貌。由於新北市仍未發給用過燃料棒 的儲存廠房相關執照,因此用過燃料棒暫時仍存放於核電廠內。
核二廠1號機裝置容量有98.5萬瓩,1部機組裝置容量占比是全台總 裝置容量約2%,統計至2021年11月為止,核電裝置容量約7.5%,發 電量約10%。惟隨著核二1號機走入歷史,整體核能實際發電量將從 2020年約10%降至2022年的7.5%。
面對未來多部核能機組會陸續除役,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表示,2 025要非核家園不是現在才講,這是從2016年開始推動能源轉型開始 ,未來會朝50%天然氣、30%燃煤、20%再生能源目標前進,相關計 畫都有按部就班進行,未來這幾年會有多部燃氣機組會接替發電,供 電不會有問題。
據能源局規劃,核二廠1號機28日開始除役後,相關供電缺口由民 營嘉惠電廠2號機與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接替供應,2022年大潭電廠 7號機將暫時下線進行升級改造為複循環機組,供電能力再減少60萬 瓩,將依靠大潭8號機、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接替發電。
原能會指出,台電過去已在運轉執照屆期前三年提出核二廠除役計 畫,原能會於109年10月完成審查。目前台電正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 業,俟其取得環保署審核通過之核二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 料,並經原能會審查確認符合法規規定後,即可依法核發核二廠除役 許可。核二廠1號機因受限於用過燃料池貯存近滿貯,反應爐內用過 核燃料於停機後暫時無法退出爐心,原能會已參照國際間類似機組狀 態的管制作法及比照核一廠除役期間管制要求,進行核安、輻安、保 安、核子保防、廢料管理等管制,督促電廠比照運轉期間品質要求, 確保除役期間核燃料安全。<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