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類期貨之退單點數計算公式,與國外股價指數期貨作法大致上相同,惟退單百分比略有不同,黃金期貨及臺幣黃金期貨單式月份及跨月價差退單百分比採2%,布蘭特原油期貨則為3%,計算公式如下:
基準價選取順序為(1)前一筆有效成交價(2)有效委買委賣中價(3)由期交所參酌相關資訊決定,當無前一筆有效成交價及有效委買委賣中價可作為基準價時,期交所將參酌相關資訊決定基準價,例如黃金期貨原則上期交所將參考國際上活絡之黃金期貨價格,以計算適當之基準價。
另期交所設有量化放寬指標,當波動相關指標盤中達預設標準時,將自動放寬即時價格區間上限或下限。期交所分別設置黃金期貨及布蘭特原油期貨兩種量化放寬指標,兩者獨立運作,例如黃金期貨量化指標達標時,僅會放寬黃金期貨及臺幣黃金期貨即時價格區間,布蘭特原油期貨則不會放寬。以下為退單範例:
範例:市價賣出委託之可能成交價低於即時價格區間下限。<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