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配合金管會發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規劃自112年起,上市櫃公司董事應於每屆就任當年度進修達三小時,由鼓勵推廣改為強制要求,故修正「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並調整「董事進修地圖之課程規劃」設置多元化進修課程。
另外,參考主管機關「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進修機構審核辦法」及「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人員訓練機構審核原則」,增訂「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進修體系機構認可審核原則」,由過去依課程核可進修時數改為認可進修機構之方式,以提升董監進修品質。
「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進修體系機構認可審核原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惟進修機構在明年4月底前提出申請者,得檢具年度訓練計畫,經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認可成為進修機構後,111年度所開辦的課程即可作為當年度進修時數。
同時,公司治理中心網站董監訓練資源專區也將配合改版,以課程領域系統性分類呈現,並將進修課程中英文資訊同時公告於網站。<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