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7/0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7,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募集總金額為375,000千元整,實際募集金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
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
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股數之90%,計6,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
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營運資金需求。
(1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業,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及增資
基準日之訂定,或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相關法令變更,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者或
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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