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將於6月28日推出小型電子期貨,為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商品再添生力軍,小型電子期貨契約規模及保證金為現行電子期貨八分之一,若以目前電子期貨原始保證金新台幣19.2萬元,小型電子期貨約僅2.4萬元,交易門檻大幅降低。
除契約價值外,其餘契約規格設計與現行電子期貨大致相同。有關交易標的、交易時間及契約價值等,說明如下:
一、交易標的
小型電子期貨契約標的同現行電子期貨為電子類指數,係臺灣證券交易所編製,係表彰台灣上市電子類股整體績效表現,為市值加權型全集合指數。該指數以1994年12月31日為基期,基期指數100,每隔五秒以成分股最新成交價格計算及公布即時指數。
二、交易日與交易時間
一般交易時段時間為上午8:45~下午1:45,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為上午8:45~下午1:30;盤後交易時段時間為下午3:00至次日上午5:00,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無盤後交易時段。
三、契約價值及最小升降單位
小型電子期貨契約乘數每點新台幣500元,如以2021年4月底最近月份電子期貨契約的結算價856.4點計算,契約規模約新台幣42.8萬元。另最小升降單位同現行電子期貨為指數0.05點,最小升降單位價值為新台幣25元。
四、到期月份
契約掛牌交割月份包括交易當月起連續3個月份,另加上3、6、9、12月中三個接續季月,總共六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五、每日結算價
小型電子期貨每日結算價與現行電子期貨每日結算價相同,另交易人持有小型電子期貨各交割月份之未沖銷部位數,每8口契約得沖銷同一交割月份1口電子期貨契約。
六、每日漲跌幅
每日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一般交易時段每日結算價上下百分之十。
七、最後交易日、最後結算日與最後結算價
最後交易日為到期月份第三個星期三,最後交易日若為假日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進行交易時,以其最近之次一營業日為最後交易日。最後結算日同最後交易日。最後結算價以最後結算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30分鐘內所提供標的指數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
八、交割方式
以現金交割,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以淨額進行現金的交付或收受。<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