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中心.11月21日 11/21 21:42
主旨:復華證金 (2821)公告董事會決議以股份轉換方
式與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申設復華金融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決議。
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90/11/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90/11/21
2.金融控股公司名稱: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金融控股公司主要之營業、財務及投資計畫: 非董事
會決議事項,不適用。
4.金融控股公司辦理營業讓與或股份轉換計畫書之主要
內容 (計畫書應包括對債權人與客戶權益之保障及對
受僱人權益之處理等重要事項): 非董事會決議事項
,不適用。
5.參與轉換之各家公司名稱、換股比例及換股依據:
(1)參與轉換之各家公司名稱: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及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換股比例:
a.本公司與復華金融控股公司換股比例為1:
1.0173078927。
b.復華綜合證券公司與復華金融控股公司換股比例為1
:0.9590296259。
(3)換股依據:依專業機構勤業國際財務顧問公司之企
業價值評估及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之換股比率計
算。
6.轉換契約(草約)之主要內容:
(1)轉換決議(草案)所訂之股份種類:復華金融控股
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 500億元,分為50億股普
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首次發行股份新台幣
209.1億元,分為20.91億股,另有關首次發行股份
金額及股份數量,得視本公司及復華綜合證券公司
雙方買回異議股東持有股份數相應調整。
(2)轉換決議(草案)所訂之股東臨時會日期:本公司
及復華綜合證券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轉換為復華金
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議案將提報90年12月10日第一
次股東臨時會核議,如經雙方股東臨時會通過,依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26條第三項規定,本次股東臨時
會視為預定金融控股公司之發起人會議。
(3)轉換決議(草案)所訂之股利發放方式:本次向主
管機關申請後,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前,本公司與復
華綜合證券公司皆不分派90年度股息及紅利。
(4)其他:
a.本公司及復華綜合證券公司於90年12月10日之股東臨
時會視為預定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發起人會議,選舉
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第一屆董事 7人及監察人 3人。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復華綜合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俟股份轉換之日同時
由「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另行指派至原
任期屆滿。
b.有關新設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申請及股份轉換等相關
事項,本轉換決議如有未盡事項或相關法令有所變動
,授權本公司與復華綜合證券公司雙方董事會全權處
理。
7.預計轉換基準日:由本(9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授
權雙方董事會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之。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