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3/16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110年3月16日決議通過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1)員工現金酬勞為新台幣58,215,150元,無股票酬勞。
(2)董事現金酬勞為新台幣29,107,566元。
上述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之金額無差異。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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