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董事會決議日:110/02/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全面改選之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本公司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提請股東臨
時會決議解除本公司之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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