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2/08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2/08。二、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內容如下:(1).發行股數:50,000,000股。(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3).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0元。(4).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元折價發行。(5).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5,0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6).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股數之90%,計45,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567.94股。(7).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有股東按持股比例不足分認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轉讓合併。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未轉讓或無法合併至一股之畸零股,加計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股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1).認股基準日:110/02/08。(12).最後過戶日:110/03/02。(1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03/03∼110/03/07。(14).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0/03/10∼110/03/17。(15).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110/03/18∼110/03/30。(16).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0/02/17。(17).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18).股款存儲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西台南分行。(19).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2月04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242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並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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