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已連續38年蟬聯國人死因榜首,雖然醫療進步,但費用也節節高升,從衛福部2019年癌症費用排行資料顯示,用在癌友健保支出金額高達1,108億元,每年平均成長8%,顯見罹癌花費驚人。
但是,市面上防癌險較令人詬病的是理賠方式與民眾想法有落差,諸多不賠事項「眉眉角角多」,投保前先搞清楚理賠內容,自然有助減少糾紛,增加民眾投保意願。
首先,國人罹癌速度雖然快,但及早篩檢有機會早期發現癌症或癌前病變,經治療後可降低死亡率,癌症已不是絕症,但隨著醫療技術愈來愈進步,現在許多癌症已不需要住院,反而多了許多門診手術,且早期「住院療程型」防癌險,大多不含化療標靶藥物治療費用,新險種有些注射標靶賠但口服式可能就不賠,還有很多新型態治療方式,例如補骨針、荷爾蒙治療法等可能不賠。
還有近年來流行的晚期癌症自體免疫細胞療法,費用平均都在100萬到150萬元,但目前市面防癌險都不賠,所幸南山人壽今年首創推出具「實體癌第四期自體免疫細胞治療」,若到四期癌最高一次理賠百萬元,可以升級癌症保障。
因此專家建議民眾如今選擇防癌險應選擇「一次給付型保障高、門診給付高」的險種為主,資金運用自由度比較高,不會被保單條款限制。若要提高一次給付金額,可多搭配一張保費比較沒那麼貴的重大疾病或重大傷病險,若罹癌也有一次給付。
此外,就算選一次給付,也要留意理賠金額會據不同期別癌症,給予對應等級理賠比例,由各保險公司自行設計,目前常見的用三個等級區分,以投保100萬為例,如初期癌賠保額5%,只理賠5萬,輕度癌賠15%,理賠15萬,重度癌症才全額理賠。
此外,一般癌症險只針對癌症本身直接醫療行為才理賠,若因併發症就醫則不理賠,檢查手術與安寧緩和不賠。
有些保險業者除醫師診斷外也要求需附病理檢查報告才賠,有些腦幹長瘤或嚴重肝癌無法切片者恐怕需要提供其他臨床證據,這也會影響診斷日判斷,連帶影響理賠日數算法等,民眾投保前都應該先跟保險公司問清楚。<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