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被「拔官」!金管會15日宣布,新壽投資出 現重大疏失,決開罰2,760萬元及五項糾正,國外投資上限由43%降 到39%,同時新壽董事長吳東進被停止董事長及董事職務到本屆任期 結束(即2023年6月),並解除新壽投資長袁宏隆職務且不得再派任 其與投資相關職務。這是金管會有史以來,出手最重的一次處罰。
這次金管會對吳東進停職的公文寫法與南山人壽前董事長杜英宗被 停職時一樣,吳東進即日起不得再到新壽上班,不得出入其辦公場所 。且金管會公文到達日翌日,新壽海外投資上限就從43%降到39%, 超標未符合比率前,不得新增國外投資,同時依據風險胃納進行投資 ,在合規前也不得新增國內外股票及ETF投資。
第三是新壽三個月內必須調整投資決策體系的組織架構,並要依比 例原則「從嚴究責」資負會與投審會的成員。
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壽險業收受保戶資金,30兆元資產中有90% 是未來要支付給保戶的準備金,投資更應兼顧安全性、流動性及收益 性。
金管會表示,是在專案金檢及一般金檢時,發現新壽投資決策上有 四大疏失,第一是2014年9月金管會即因新壽投資重大疏失對新壽開 罰,並要求檢討投資審查委員會成員架構,新壽董事會2016年5月將 吳東進自投審會名單移除,卻讓其擔任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主席,並 指派資負會成員逾半,且資負會成為凌駕董事會與投審會的高度決策 單位。
同時金管會發現新壽在今年1月的第一周,連續二天大幅增加國外 股票投資達新台幣966.6億元,風險急速提升,超越董事會設定的風 險胃納量,造成3月新壽淨值比降到2.2%。
第二項是投資決策及風險管理欠妥適,新壽單筆逾新台幣10億元投 資可全數由投資長袁宏隆一人決定,事後再報吳東進即可,10億元以 下則由投資人員決定,新壽國外投資集中數日投資鉅額資金在特定標 的,都是袁宏隆一人決定。同時為了拉高新壽淨值,還曾在2017年1 2月28日股市交易最後一天,在尾盤拉股價,提高公司淨值,造成持 股成本大增,損害公司利益。
第三是股權交易人員利益衝突的防範作業不佳,投資部門有二人被 金管會金檢時發現,因職務知悉新壽投資的股票清單,再利用親友的 人頭帳戶進行股票當沖獲利,新壽決策消息控管欠嚴謹。四是在攤銷 後成本列帳(AC)的債券,有賣出獲得資本利得後,再以高於原賣出 價買回的情況,每日交易限額的例外原則也過於寬鬆。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