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鋼鋁業申請,我國針對中國大陸製的金紙、包裝用鋁箔紙採 取反傾銷調查,財政部關務署4日指出,預計明年1月做出初判、若確 實有傾銷情況,最快明年下半年開徵反傾銷稅。
官員指出,中鋼集團旗下的中鋼鋁業公司日前向關務署申請反傾銷 稅調查,因中國大陸現為全球鋁箔第一大出口國,但近年來產量過剩 ,頻頻向歐美、亞洲等國傾銷,已遭美國、歐洲各國、墨西哥等裁處 貿易制裁,建議應課徵反傾銷稅39.98%或42.53%。
據關務署資料顯示,本次涉案貨品為鋁純度在99.3%∼99.9%的特 定鋁箔,進口稅號「76071120006」及「76071190001」,廣泛用於食 品包裝、香菸褙紙、金紙。
而涉案廠商包括中國大陸的丹陽鋁業、江蘇中基複合材料、昆山鋁 業、廈門廈順鋁箔、鼎勝新能源、雲南浩鑫、煙台東海鋁箔、上海神 火鋁箔及上海恩遠公司。
中鋼鋁業指出,自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中國大陸鋁箔大舉出口 至台灣,利用低價策略、蠶食鯨吞我國市場,衝擊國產品內銷價格。 據調查,一般鋁箔國際銷售價格約每公噸為4,197∼4,791美元,但大 陸鋁箔銷售價格為3,024∼3,344美元,明顯有傾銷情況,中鋼鋁業建 議,為保護我國鋁業市場,海關應斟酌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表示,目前已正式接受中鋼鋁業申請,依照我國《平衡稅及 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將分為初步、最終判定兩大程序。
初步判定方面,經濟部在40天內判定並移交給關務署70天內做出初 步調查,若調查情況受疫情或其他情況耽擱,最多再延長1/2時程, 最快今年11月、最遲明年1月可完成初判。
最終判定部分,關務署在初判後60天內完成傾銷事實的最後認定, 交由經濟部在40日內做最後調查、關務署10天內送給關稅稅率審議小 組施行,同樣可再延長1/2時程,預計明年7月有望課徵反傾銷稅。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