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中心. 9月 7日 09/07 15:33
主旨:國建 (2501)公告處分台北金融大樓 (股)公司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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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90/09/07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台北金融大樓 (股
)公司普通股股票
2.事實發生日:90/09/0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為
61,723,638股每單位價格為新台幣11.82元; 交易總
金額為729,573,40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係:關
係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選定關
係人原因:專業投資,信譽良好;其他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處
分利益:112,337,021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當日申報轉讓、同時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內部評估後提請董事
長核定決行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經立本台
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評估結果:本次交易價格尚屬
合理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
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數量:0股,金額:0元,
持股比例:0%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 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
券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5.38%,
股東權益比例17.33%,營運資金:新臺幣
16,359,607仟元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
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調整投資組合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