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9/06/0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詹勳霖,本公司董事劉振銘,本公司董事詹勳國,本公司董事劉振卿,本公司董事陳于格,本公司獨立董事朱坤棋,本公司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詹勳霖:越南東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劉振銘:越南東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勳國:高賓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振卿:振強精密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越南東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陳于格:偉豐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朱坤棋:朱坤棋律師事務所律師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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