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今(20)日調高同致期貨契約(OU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二倍,本次調高係同致股票經櫃檯買賣中心16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自今日該股票期貨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30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保證金,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期交易所17日公告調整臺指選擇權契約(TXO)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C值)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並自20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