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金管會對金融業罰款收入高達3億42萬元,其中保險業最多有1.3億元,占了四成五。
裁罰案件中,罰款金額最大的一張就是南山人壽的新系統之亂,重罰3,000萬元;除新系統問題,南山人壽辦理保單銷售等缺失,去年共吞下罰單有4,860萬元。
銀行業方面,罰款收入占比為二成八,去年吃下最多罰款的都是理專或行員涉挪用客戶資金,包括聯邦銀行、華銀分別因這類案件,被罰1,000萬元。
罰鍰第二多的是800萬元,台新及匯豐(台灣)銀行也分別因理專或行員涉挪用客戶資金案,被罰800萬元。
最近幾年,幾乎每年都有一些大型裁罰案,一口氣會處罰很多家銀行,像前年的慶富案,及2016年及2015年的TRF案等;去年被罰最多的則是挪用客戶資金案件。
證券期貨業的罰款收入約占二成六,除了證券期貨業的違規案件外,有不少是公開發行公司違反證交法規定的處分案,但金額多不高。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