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考量春節假期休市(2020年1月21日至1月29日)長達九日, 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期交所 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確保, 於2020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商品類契約 保證金。
以1月17日的結算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例如,臺股期貨現行 原始保證金91,000元將調高至100,000元,調幅約9.89%),以強化 期貨市場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同時也請交易人多加注意春節 假期期間國際行情變化及持有部位狀況,並適時繳存足額保證金。
期交所於1月17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匯 率類契約及商品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月20日(春 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生效,預計至1月31日一般交 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1月17日的保證金(例如,臺股期貨原始 保證金將自調高後100,000元調回調整前91,000元),屆時期交所將 另行公告調整後金額。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109年1月20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 的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的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 上午5時。
交易人於1月20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的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 易時段的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的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 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的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的風險; 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