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使用量超限,台中市長盧秀燕昨(25)日「開鍘」,宣布廢止中火二部機組操作及生煤許可證,元旦起生效;盧秀燕強調,台電知法犯法,為了守護市民健康,市府必須依法行政,她別無選擇。
對於台電擬提出訴願或訴訟,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行政救濟是台電的權利,市府予以尊重,並依法進行辯護,全力捍衛自治條例與地方自治權。
但環保局長吳志超也強調,按訴願法第93條規定,原行政處分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呼籲台電遵守法律規定,勿以身試法。
台中市政府昨日召開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盧秀燕說明中火違反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規定的處置,盧秀燕強調:「為守護中部人的健康,為了捍衛中部的天空,有我在,煤(沒)得商量!」
吳志超指出,中火超量使用生煤,環保局已於12月3日及14日處以300萬元及600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12月23日第三度進廠稽查,再次查獲中火超量使用生煤,已屬違規情節重大,將再處以900萬元罰緩。
此外,針對老舊的2號機、3號機連續三次被查獲違規情事,將依法廢止其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並自109年1月1日起生效。
其餘八部機組將依據有無違規情形,准予展延許可證,有效期限依空汙法第30條規定,分別給予兩年、四年的展延期限。亦即三次違規均有操作的三部機組(6、7、10號)展延至110年12月31日,其餘五部機組(1、4、5、8、9號)配合新通過空汙法的規定,給予展延至113年12月31日,全廠生煤使用量上限為1,104萬公噸,無10%容許差值,據以要求中火落實減煤。
針對全國用電將因此受到影響的質疑,市府嚴正反駁,表示7月17日為今年全國用量最高峰,在中火停止二部機組(1號機與4號機)運轉的情況下,當日備轉容量仍達10.08%,屬「供電充裕」的綠燈。
另外,8月20日中火當日用煤量最多,九部機組發電,備轉容量甚至高達18%,足證廢止中火兩張許可證後,維持發電穩定度,台電是做得到的。<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