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7月27日 07/27 14:03
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何燦雄聲明啟事。
本人於今年07月20日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
司股東大會上獲得大多數股東支持並以 36.5%之最高票
當選為董事,隨後召開之董事會上,本人禮讓朱志洋先
生為董事長,本人為副董事長。依本公司章程第四章第
十九條規定:「董事組織董事會,....互選董事一人,
及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因故無法執行事務時,由副
董事長代理之。」故本人當選為副董事長完全合法。非
經股東大會通過,董事長無權變更。同時若董事長出差
,副董事長代行職權。自07月20日起迄今,朱董事長一
直未到麗偉上班,依公司章程規定,由本人表公司行使
一切營運程序,何來混淆視聽。本人在此特別聲明,請
朱志洋董事長火速出面處理此一事件,以維護公司正常
運作。
附註:朱志洋先生自去年擔任董事長以來,一直身
兼四職,即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並
掌握公司大小章,帳目不清,無人監督,視公司為私物
,已引起全體股東之憤慨不平。
聲明人: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副董事長何燦雄暨全體股東一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