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控股不能投資雙子星案,但可否投資陽信銀行?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7日回應三點,即三年前認定南海控股可投資陽信銀,三年後的今天,仍無法從現行法規認定其為陸資,二是完全100%尊重投審會以國安為理由駁回雙子星案,三是雙子星與陽信銀案在各面向都不同,即並無類似國安疑慮。
不過顧立雄表示,未來若有疑似陸企要投資國內金融機構逾10%或出任董監,金管會都會以最終受益人、實質控制權等來作實質認定,目前並沒有開放陸企來投資國內銀行。
顧立雄強調,投審會26日的決定,也沒有辦法依現行法規認定南海控股是中資,是以南海控股與大陸市場淵源及關聯極深,易受大陸政策影響,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為由駁回此申請案,金管會副主委也是審查會成員之一,金管會100%尊重投審會決定。
即依現行規範,境外陸企的定義必須是大陸人民或企業投資第三地企業逾其資本的30%或有實質控制權,顧立雄一再強調,南海控股確實是不符合台灣現行法規對中資的定義,但因為雙子星是國家重大建設,且港資與中資界線越來越不清楚,所以投審會以國安理由駁回。
至於南海控股入股陽信銀是三年前投審會就通過的案件,至今南海控股持有陽信銀約3.05%,連到5%的申報門檻都不到,顧立雄說:「是滿低水位,且沒有經營控制權」,這樣低水位的持股比,要說有無影響銀行經營或要以國安問題來檢視,顧立雄回應「雙子星與陽信銀狀況有顯著不同」。<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