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05/1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第三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第三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涂獨立董事三遷、吳獨立董事聰敏、陳獨立董事一如。
(2)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
至111年05月06日(同第九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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