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稅後賺近3千億元的金控是否可以發放較高比率現金股利?金管會主委顧立雄10日表示,壽險公司因為要因應IFRS17,因此今年可能不配現金股利,但金控母公司在子公司有獲利的前提下,且兼顧穩健經營,若要借錢發現金股利,「我們(金管會)沒有什麼太特別的意見」。
即顧立雄強調,壽險業是為了因應魔王會計IFRS17要上路,要將獲利大幅保留在帳上、增提準備,因此今年可能沒有壽險公司可以發放現金股利,但金控要發現金股利,未必一定要子公司上繳現金,只要金控子公司有獲利,且已兼顧子公司穩健經營後,雖然壽險子公司沒有上繳現金,但金控要進行相關財務調度,即借錢發現金股利,金管會並不會去限制。
如此一來,有金控富爸爸的壽險公司,即可一面賺大錢、貢獻金控每股獲利(EPS),一面繼續增提準備或保留盈餘在帳上,並不會影響金控配發現金股利的能力,但若是未加入金控的壽險股,恐怕就無法配發現金股利,頂多只能拿股票股利,顧立雄說:「長期來看,多拿一些股票股利也沒有什麼不好」。
也就是說如國泰金控、富邦金控等去年ESP在3.9∼4.55元的金控,雖然子公司國泰人壽、富邦人壽沒有繳現金股利,金控母公司仍是可以考量自身經營及投資人需求,在有獲利的範圍內發放現金股利。
2017年國泰金EPS為4.47元,去年每股配2.5元現金股利,富邦金則是EPS為5.19元,去年配現金股利2.3元,由於兩家公司都已表明希望維持「穩定的股利政策」,即配發現金股利的比率不要變動太大,估計今年則可能會進行相關財務調度,大約4月底或5月初即會公布董事會決定的股利配發率。<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