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10月統一發票共開出17張1,000萬特別獎、12張200萬特獎,兌領期限至明年3月5日止。不過郵局兌領服務只到12月28日,明年起要兌領就必須前往指定金融機構。
財政部賦稅署昨(3)日下午公布9-10月期發票中獎清冊,一位幸運民眾在台北市內湖區全家便利商店僅花30元購買花生厚片,就對中千萬特別獎;高雄也有一位幸運兒在85度C以35元買咖啡,成為千萬中獎人;新竹縣則有一位民眾在7-11購買中杯熱拿鐵45元,一樣獲得財神爺眷顧,幸運對中千萬特別獎。
200萬特獎方面,用最低消費價格對中特獎的,是在台南市永康區的全家購買20元飲品的幸運民眾;此外也有民眾分別在桃園市7-11購買25元飲品、在新竹市7-11購買35元食品,也都幸運中獎。
比較特別的是,這次千萬特別獎清冊中,一位民眾在台南市新光三越花了78,200元購買服飾,中了千萬大獎,創下千萬發票史上最高消費金額。
賦稅署官員表示,過去比較常見用小額消費對中大獎,高額消費較為少見。不過,買7萬中千萬,事實上「投資報酬率」也是相當高的。
財政部提醒,對中特別獎、特獎的幸運兒,可自12月6日開始兌獎,但如果要前往指定郵局兌獎,就必須趕在12月28日前。明年起,就必須前往指定金融機構兌領,如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等。<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