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中心. 6月 6日 06/06 23:21 主旨:公告晶華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707)處分統一強棒債券基金之相關資料如下: 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90/06/0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統一強棒債券基金 2.事實發生日:90/05/07~90/06/0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每單位價格 13.7467~13.7999元;16,253,027.7 單位; 總金額: 新台幣223,995,29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 無 。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 6.交易標的最近5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無。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4,426,641 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易當日以匯款方式一次付 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本公司核決權限規定 。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611、2點規定情事者,並 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 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0 單位; 金額:0 元; 持股 比例: 不適用; 權力受限情形: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 佔總資產比率元70.29%;佔股東 權益比率:81.27%; 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1,127,650 仟元.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 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資金運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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