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期貨交易所今(16)日調高國巨期貨契約(LXF)所有月分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係因國巨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於5月14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5月15日至5月28日)。
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國巨期貨契約(LXF)所有月分保證金適用比例,自5月16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股票期貨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5月28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則恢復日依休市日數順延。<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