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孫公司東莞動利電子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12/2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POWER LOGIC HOLDINGS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集團100%持有之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460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子公司Power Logic Holdings Inc.未有超過授信期間而未償還孫公司
動利電子有限公司的帳款,故董事會通過取消2017年8月13日第二屆第
十二次董事會第三案資金貸與額度美金350萬元整。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9454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7.41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6.其他應敘明事項:
子公司Power Logic Holdings Inc.未有超過授信期間而未償還孫公司
動利電子有限公司的帳款,故董事會通過取消2017年8月13日第二屆第
十二次董事會第三案資金貸與額度美金35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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