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推廣期貨知識教育,「106學年度下學期大專院校期貨與選擇權課程補助活動」開始申請,總補助金額達150萬元。相關辦法已公告於期交所網站。
期交所表示,受到大專院校各系所關注的「大專院校期貨與選擇權課程補助活動」,106學年度下學期申請將展開。自即日起至107年1月19日止,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師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期交所申請補助,依修課學生人數可獲3∼5萬元不等補助,名額總計30名,總補助金額達150萬元。
為鼓勵大專院校老師講授期貨與選擇權理論與實務課程,增進學生對期貨與選擇權商品之認識及瞭解,使期貨與選擇權知識向下紮根,期交所自104學年度下學期首度舉辦「大專院校期貨與選擇權課程補助活動」,每次活動一推出旋即受到大專院校老師廣大迴響,申請情況踴躍,總計舉辦4個學期,共補助105名教師教授期貨與選擇權課程。
期交所為延續推展成效,針對106學年度下學期課程再推出新一波補助活動,補助對象為106學年度下學期教育部認可之台灣公私立大專院校各系所開設課程中,授課內容講授補助辦法規範內容合計9小時課程之授課教師,均得申請。
依補助辦法,9小時授課內容須包括三大項,授課時間各3小時,包括:
一、匯率類期貨與選擇權(包括美元兌人民幣期貨與選擇權、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與選擇權、歐元兌美元期貨、美元兌日圓期貨及預計107年上市之匯率期貨)。
二、國際板之國外股價指數類期貨(包括日本東證期貨、印度50期貨、美國道瓊期貨及美國標普500期貨)及商品類期貨與選擇權(美元計價黃金期貨、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與選擇權)。
三、期交所制度介紹(包括夜盤交易制度及現況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期交所提醒,申請人須於107年1月19日前,檢具活動申請書及課程計畫書等文件,向期交所提出;經審查通過後即可辦理,並於107年7月31日前,檢具開課證明、成果報告及授課講義等資料,經審查通過後,予以補助。<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