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期貨市場價格穩定,並提升國際競爭力,臺灣期貨交易所規劃建置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已獲主管機關同意,將於近期推出並從11月21日開始舉辦15場次宣導會,第一場次訂於11月21日(周二)下午2點30分至5點,在期交所六樓大會堂舉辦,宣導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的新制度,可上期交所網站上登記報名。
近年來國際上出現數起因法人程式錯誤下單或胖手指導致損失之事件,如2012年美國Knight Capital程式錯誤下單及2013年韓國HanMag證券程式錯誤下單等事件等,造成盤中價格異常波動。
為因應前述錯誤下單、胖手指及盤中委託簿流動性瞬間失衡等事件造成之影響,近年來亞洲主要交易所如香港交易所(HKEx)、韓國交易所(KRX)、日本交易所(JPX)及印度國家證券交易所(NSE)等均推出價格穩定機制以防範盤中價格異常波動風險。
此外,國際上相關證券、期貨組織如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美國期貨業協會(FIA)等亦出具報告,建議各國交易所應儘速建置價格穩定機制以防範盤中價格異常波動風險。有鑒於此,期交所將於近期推出。
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是指期交所對於適用該措施的商品,訂定即時價格區間(期交所會不斷計算即時價格區間,原則上即時價格區間將隨成交價漲跌上下調整),針對適用商品之每一筆「新進委託」逐一進行檢核,並且依照該筆委託單進入交易系統時之委託簿狀況,試算該筆委託的可能成交價格。
在檢核時,若買進委託之可能成交價格高於期交所訂定之「即時價格區間」上限,將退回該筆買單;若該筆委託為賣出委託,其可能成交價格低於期交所訂定之即時價格區間下限,則將退回該筆賣單。
舉例來說,假設台股期貨最近月契約前一筆成交價為10,000點,即時價格區間上限為10,200,若此時交易人下市價買單1口,系統檢核時計算該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10,400點,因10,400點已高於10,200點,且有可能導致成交價由10,000點瞬間上漲400點至10,400點,造成市場瞬間異常波動,故系統會退回該筆買單。
假設即時價格區間下限為9,800點,若此時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賣出1口,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9,600點,因9,600點已低於9,800點,且有可能導致成交價由10,000點瞬間下跌400點至9,600點,造成市場瞬間異常波動,故該筆賣單將被退回。<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