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銀海外分支機構頻頻出包,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23)日強調,希望一定資產規模以上的銀行、金融機構,必須要設置獨立法遵長。
顧立雄昨天到財政委員會備詢,立委關心一銀的獵雷艦案、華銀的紐約分行遭紐約金融服務署(NYDFS)金檢,立委賴士葆質詢:金融業是否應該要設置法遵長?顧立雄做以上答覆。
顧立雄表示,現行只規定法遵人員必須要一定層級以上,大約是副總經理層級以上,直接跟董事會報告,以落實金融業的公司治理。
他說,未來會排定時程檢查海外分行,雖礙於人力和時程安排,目前還無法照顧到所有單位,將先從督導總行加強海外分行、子行管理做起。
除了兆豐、華南之外,在美國有分行者還有台灣銀行、第一銀行、彰銀、土銀、中信銀、合庫、上海商銀、台企銀等。顧立雄表示,除了兆豐、華銀之外,還沒有銀行有被通知會降評或者是缺失改善的問題。
而華銀也提缺失改善計畫給NYDFS,顧立雄說,美國洗錢防制通報系統的建置,不像外界所想,今日建置後,明天就可以改善,需要一定的時程,兆豐銀明年第1季才完成。<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