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電價公式於上周五(18日)預告,依規定須經2個月預告期,公式最快在10月中下旬出爐,今年電價應不致於調漲,此次電價公式新增設跌幅的「地板」,每次跌幅以不超過3%為限。能源局長林全能強調,就算調漲,330度以下民生用電不調漲的原則不會改變。
林全能表示,最快10月中下旬台電就可以依照新版公式提報成本至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目前國際燃料價格回穩,看不出有漲價的必要性。
能源局電力組長吳志偉則表示,台電是否虧損是年度結算,所以不可能反映在今年10月的電價公式,就算台電今年有虧損也要等明年4月再調整電價。
林全能分析,此次電價公式最大亮點在增設跌幅「地板」,每次跌幅以不超過3%為限;而原本規定是每次漲幅不超過3%,每年漲幅不超過6%。另外,允許台電將颱風等天然災損納入支出,透過電費反映成本,至於核四成本則不會納入。
林全能指出,每年4月和10月檢討調整電價時程不變,電業法修法後,當供電成本持續大幅上漲或下跌時,電價費率審議會可適度運用電價穩定基金進行適度調整。
台電去年盈餘中提撥500億元納入電價穩定基金,用以穩定未來電價可能的大幅漲跌。吳志偉指出,電價穩定基金使用時機還要再和委員討論,今年應該不會動用。
林全能也說,新版公式仍將依照台電經營績效核定合理利潤,有累積虧損待彌補期間的投資報酬率上限5%,全數彌補累積虧損;累積虧損不存在時,投資報酬率降為3%。
吳志偉表示,此次電價公式針對台電經營績效考核列出「穩定供電」和「節電減碳」兩大指標,與之前公聽會版本不同之處是,原規劃分成輸配售三個部分訂定經營指標,後來因為目前公用售電業仍為台電,所以再將三者合而為一。<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