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7/18
2.公司名稱: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6年7月17日截止,惟有部分
認股人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6條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06/07/25~106/08/28
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於認股繳款期限106/07/11~106/07/17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106/07/25~
106/08/28持原繳款書至華南商業銀行北南港分行及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
事宜,亦得採跨行匯款或ATM轉帳方式繳款(恕不接受票據繳款),逾期
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6
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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