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銀連續兩年出現員監守自盜、挪用客戶的存款,金管會昨(6)日加重對土銀的懲罰,處新台幣300萬元,以督促土銀做好內部控制的程序。
近一年來,公股銀行連續出包,第一銀行自動提款機(ATM)遭盜領、兆豐銀遭美國重罰、彰銀挪用客戶存款等事件後,昨日土銀又有新的處分案,被金管會發現行員挪用客戶存款,遭罰300萬元。
本周上任的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說,這次行員監守自盜案件發生在2014年3月~4月之間,土銀樹林分行有行員分兩次解約客戶兩筆定存、共挪用80萬元,這名客戶在今年2月辦理繼承時才發現。
金管會發現,土銀這名行員私自將存款戶的印鑑,預先加蓋在空白的取款憑條及定期存款解約申請書上,再盜領客戶的存款,共挪用客戶存款80餘萬元。
土銀行員監守自盜遭罰已經不是首次。金管會銀行局官員指出,由於本案發生在2014年3月間,但2013年7月土銀同樣因為行員盜用客戶存款790萬元,當時已經開罰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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