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櫃檯買賣中心通知自106年5月18日起恢復本公司 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1.事實發生日:106/05/17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6/02/1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因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
請辭任,櫃檯買賣中心依規定公告,本公司股票自106年
02月20日起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前因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申請辭任,櫃檯買賣中心
核有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2款之情事,故前依規定
公告自106年2月20日起停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
業處所買賣。今因本公司已改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為本公司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及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為本公司之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前開停止交易之原因
已消滅且無其他停止交易之事由,爰依規定自106年5月18
日起,恢復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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