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後交易制度 系列十三 國際商品損益 市價計算5月15日上線 結算會員委託量控管方式與現行相同
期交所於盤後交易時段對結算會員委託量控管方式與現行相同,指定商品(如國際商品之美國標普500期貨及美國道瓊期貨、歐元兌美元期貨及美元兌日圓期貨等)須以盤後交易時段市價計算損益。
其餘盤後交易商品(如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台指選擇權、人民幣匯率期貨暨選擇權),則以各契約之每日結算價計算損益,說明如下:
委託量控管部分:
一、我國期貨市場採預繳保證金制度,期交所對結算會員之委託量控管方式為新增部位所需結算保證金不得逾其超額結算保證金。
惟考量盤後交易時段,部分盤後交易商品之標的市場業已收盤,盤後交易時段之期貨價格,未必反應次一營業日的開盤狀況,而且並非所有交易人均參與盤後交易。
倘將結算會員所有部位進行洗價,恐產生鉅額部位損益而影響結算會員可新增之委託量,故期交所原則規劃不計算結算會員盤後交易商品之部位損益,以避免影響其交易人之權益。
二、惟就盤後交易時段之國際商品而言,考量標的市場交易時間,於期交所盤後交易時段為開盤狀態,期貨價格波動係真實反應標的市場現況,故該國際商品之部位損益,仍然以市價計算,俾利控管結算會員實際風險。
保證金追繳部分:
一、盤後交易與一般交易重疊時段(15:00~18:15):盤後交易時段之保證金追繳併同當日一般交易時段之盤中保證金追繳作業辦理,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不足時,期交所將依規定發出保證金追繳通知。
二、當日所有商品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之盤後交易時段(18:15~次日05:00):期交所於該時段對結算會員不進行保證金追繳,惟系統將新增保證金自動控管及盤中預警通知等措施,有效控管結算會員風險。<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