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3/06
2.發生緣由: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6年3
月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3.因應措施:
一.開會時間:106年05月16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209號A棟11樓(本公司會議室)
三.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五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3).一○五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二).承認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五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擬申請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修訂「股東會議事辦法」案
(4).廢止「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5).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6).廢止「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背書保證管理辦法」、「背書保證
作業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四.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
於民國106年3月10日起至民國106年3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3月20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桐寶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209號A棟8樓)。
2.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6年03月18日至106年05月16日止 。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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