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12/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配合核能電廠運轉執照到期等事由,自106年1月1日起變更核一廠
等單位部分設備之耐用年限,以反映資產之真實耐用年限,合理分攤成本,此估計變動
預計使106年度之折舊費用淨增加1.04億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依規定業經105年12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申報,並提報
本公司106年6月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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