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20)日通過電業法修正案,啟動國家能源轉型工程,政府保證民生基本用電不漲價。
民生基本用電的定義,目前考慮是每月用電330度以內;為緩和國際燃料價格波動對國內電價的影響,也將成立電價穩定基金。
經濟部預估,電業改革將有四大面向效益;在創新產業發展部分,預估2025年前,單是太陽光電與離岸風力的產值就高達1.7兆元,可增加10萬個就業機會;國內自主能源占比也將從現行的2%大幅提高到20%。
為全力發展綠能,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電業法修正案,採兩階段修法推動電業自由化,第一階段先開放綠電,並推動「廠網分工」,第二階段再開放傳統電業。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政府必須在立法院本會期讓綠電自由化,分兩階段修法,是因電業法修法已到不能拖延的地步;第二階段修法時,政府仍會推動電業自由化。他說,如果行政院提出一次修法方案,造成極大爭議,以致電業自由化延宕一、兩個會期以上,這是無法負擔的代價。
林全強調,以目前台電球員兼裁判的作法,綠能的供電和銷售若不能自由化,即無法落實推動綠能產業發展,更不可能讓綠能迅速發展,也會影響政府後續一連串施政,這是政府必須修正電業法的原因。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未來民生基本用電價格不漲,但用電量愈大的,還是要漲,以達到節能減碳目標。至於民生基本用電的定義是多少?林全能說,目前研議中的是330度以內(每月用電量),比重約67.3%。
電業法修正案第88條也增訂,為減緩電價短期大幅波動對民生經濟的衝擊,中央得設置電價穩定基金。林全能表示,國際上很多電力開發是燃煤或燃氣,國際燃料價格常有波動,進而影響國內電價,設置電價平穩基金可建立緩衝機制。<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