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02/17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5/02/17
(2)減資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但未符合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並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250,000元
(4)消除股份:25,000股
(5)減資比率:0.0485 %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14,600,94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
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
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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