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台中工業區分行發生未成年子女作保、長大後被銀行要求清償債務事件。立委盧秀燕昨(25)日在立院財委會提案,要求金管會研議各銀行於貸款業務時,不得由未成年子女為貸款連帶保證人;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承諾,會在一個月內研議完成。
台銀表示,當事人許女的父親,為求營生並籌備當時未成年許女及哥哥等的生活及教育費,召開親屬會議,同意由當時未成年的許女及哥哥,以其所持分的土地及該土地上父親名下的房屋,向台銀辦理貸款,許女及其哥哥、姊姊均納為「連帶借用人」。
該案成為逾期放款後經催理,因未能償清本案貸款,台銀依規定辦理,查知許女有薪資所得,因此「追隨其他銀行」的執行腳步,聲請「併案」執行查扣許女薪資。目前台銀已與許女連繫上,本於關懷立場,先暫不強制執行,並洽談後續處理。
立委盧秀燕質詢時指出,銀行由未成年子女擔保的情形,恐怕不是個案,要求金管會全面清查,並提案研議禁止銀行以未成年子女為貸款連帶保證人。
曾銘宗答覆時表示,會在一星期內完成清查;是否要禁止銀行以未成年子女作保,則在一個月內完成研議。但他相信,這種個案應該不多。<摘錄經濟>